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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第四任校長「校長遴選委員會-教師代表」第二次投票公告

依人事室書函1082500363辦理作業:1121(四)第二次臨時校務會議開票後二周內(108.12.5前)重啟推舉程序。推舉最高票1人(性別不拘)送人事室,以利續請校務代表投票行使同意權

(一)1125()mail公告全院教師同仁周知。

(二)125()730分起至1530分止進行全院教師無記名投票。地點:院辦本院推舉最高票代表1名、依票數高低備取2名;為票數相同時,則辦理抽籤決定之。

(三)同日1535分公開辦理開票後並mail公告本院當選教師代表。

備註:敬邀本院老師擔任開票委員1名與監票委員1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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